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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回应衡水一中办学模式:扭转仅看升学率倾向
时间:2017-04-17  来源:赵婀娜  
 人民日报客户端4月15日消息,近日,衡水一中在浙江平湖举办分校一事引起广泛关注,该校涉嫌违规提前招生一事更是引发多方讨论。无独有偶,4月13日,四川省绵阳市,四川省国家级示范性重点高中绵阳南山中学教师,也因抗议该地教育局和体育局对其涉嫌违规招生宣传做出的通报而走上街头。
  究竟该如何界定违规招生行为,“名校办民校”模式是否合理?为此,人民日报记者独家专访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
  该负责人表示,我们对相关事件引发的讨论十分关注。高中阶段教育是学生从未成年走向成年,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对于人的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对于普通高中学校来说,要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要把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放在第一位,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坚持立德树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对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来说,要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鼓励学校办出特色,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的需要。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为每一所学校的健康发展和良性竞争创造有利的条件,不断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该负责人表示,衡水一中在浙江平湖办分校引发的讨论,反映出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足,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学校办学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等方面的问题。教育部将坚定不移地推进素质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推进高中普及攻坚计划,实行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逐步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招生模式,引导广大高中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同时,深化中考改革,指导各地规范高中招生工作,深入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改革,把学生的全面发展作为评价的主要内容,引导全社会逐步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切实扭转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教育质量的倾向。
  针对个别名校涉嫌违规招生一事,该负责人表示:要坚持规范办学,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政策要求,不得违反规定跨区域、超计划和提前招生,影响正常的招生秩序。民办学校也要坚持依法办学和规范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