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科技与教育的结合认识科普 |
时间:2015-05-07 来源:翟立原 |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需要即时向公众特别是青少年传播哪些科技知识、技能、方法和观念,这是时代赋予科学家和技术专家的任务。但涉及到采用何种形式向公众传播效果最好,则是教育专家的职责。因此,要达到促进公众科技素质提高的目标,科技界与教育界的合作是非常必要的。对这一点,笔者于去年在加拿大访问时留下了深刻印象。 例如,科学家们认为,科技的发展应与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同步,人类在应用科技时要考虑与环境的和谐一致,那么如何使上述观念通过科教电影为公众特别是青少年所理解呢?温哥华科学馆据此与不列颠省哥伦比亚大学进行了合作。哥伦比亚大学的教授们认为,在当今时代,仅仅使公众特别是青少年被动地接受传播的非参与性方式——诸如传统科教等,已越发暴露出其局限性。而那种能体现科技传播者与受众之间思维互动的参与性方式则显得愈加重要。正是在这一教育模式的指导下,他们为温哥华科学馆设计出了“互动电影”。一部体现环保意识的“互动电影”,在放映过程中会提出问题请观众加以选择,同时影片会按照观众的不同选择,分别演绎出不同的发展结果。当大家都选择“居住面积很大的房子”时,影片就会形象地给出这将导致的资源浪费状况——占用过多土地,森林被大量砍伐,等等。反之,又会形象地给出另外的发展结果。温哥华科学馆交流服务部的主任帕蒂女士告诉我,这种科教“互动电影”以其新颖的形式和蕴涵教育性的内容,受到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的欢迎和好评。 笔者认为,就科普的功能而言,应包括教育功能、文化功能、娱乐功能和潜在的经济功能等。而教育功能应是科普最主要的功能。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大力发展教育和科学事业”,并明确指出:“教育是发展科学技术和培养人才的基础”,这就明确赋予了教育在科普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我们通常而言的科普,即科学技术的普及,主要指的是科技知识的传播,科学精神的弘扬,科学方法、技能的普及和科学思想的启迪等。实际上,如果从科普的教育功能所要达到的目标——培养公众的科学文化素质来看,其本质上就是一种教育活动。 如果从大教育的观念来看,科普的方式可分为正规教育方式和非正规教育方式。毫无疑问,正规教育是科技知识传播,科学精神弘扬,科学方法、技能普及和科学思想启迪的主渠道。但由于正规教育中科技课程的相对滞后,在科技、经济和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以非正规教育方式进行的科学技术普及,由于目标的广阔性和灵活性,也日益显示出其重要性。就广阔性而言,它体现在可以为所有的公众特别是青少年提供其所需要的任何科普内容。而其灵活性则保证了可以随科技的发展随时调整目标,为每一个体提供具有时效性并呈个性化的科普内容。 上述既涵盖正规教育方式又涵盖非正规教育方式进行的科学技术普及,可称为广义的科普。而仅通过非正规教育方式进行的科学技术普及,亦可称为狭义的科普。各级科协及其他社会机构和团体组织的群众性科普活动,诸如科学家或技术专家的报告、讲座,青少年科技俱乐部和创新竞赛等系列活动,社区公众参与的科普活动以及各级各类培训等;科技馆、科技活动中心、青少年科技活动站和科普画廊等所展示的科普展览教育、培训教育和实验教育;以及广播、电视、报刊、图书等大众传媒进行的科普宣传;都属于通过非正规教育方式进行的科普。 通过对科普的再审视,教育在其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已无须置疑。那么,科普的最终目标又应如何认识呢?对这一点,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和教育部等九部委1999年12月10日共同发布的《2000-2005年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纲要》中已明确指出:“一个国家或民族要跻身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不仅要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拥有优势,更要下大力气提高国民的科技素质,增强公众对现代科学技术的理解、掌握和运用能力,把科学思想、科学理念植根于民族精神,转化为全社会的创新能力。”即科普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全社会的创新能力。而这一目标的实现也恰恰需要科技界和教育界的联手合作。 因此,各级政府科技、教育主管部门,应从科技与教育结合的角度出发,重新审视科普,重视科普,明确培养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的创造能力是科学技术普及的最终目标,并应从这一高度,依靠科技界和教育界的专家队伍,会同各类社会团体、科技和教育机构、学校、社区和大众传媒,共同协作开展工作,鼓励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积极参与科普创新学习活动和实践活动,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