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委员会不是小圈子——专家谈如何规范高校学术委员会 |
时间:2015-05-08 来源:admin |
■ 储朝晖 高校原本都设有学术委员会,但时常沦为一种形式、一个摆设,缺少实质的内容。表现为在学术委员会中,行政人员起到决定的作用,反而真正的学者没有决定权。这次出台《规程》意见征集,教育部的目的是把学术委员会做得相对来说更加贴近学术的本意。在目前国内高校学术委员会情况相对混乱的前提下,这是一个让大学更像大学的重要措施。但是,文归文,实质如何,还要看各高校的执行效果。 前些年,温家宝同志提出支持教育家办学。这是健全的大学发展的必然选择,但自那时起就遇到了重重障碍,除了体制上造成的各种权利边界不清,责权不明,最大的障碍是大学里有很多挂了教授之名却学术水平不高的人。这些人的存在,与过去长期形成的评价体系相关。 我在长期调查中发现,虽然这些人有大学教授或博士的头衔,但是他们不是真正的学人。他们的立场并非学人立场,情怀也非学人情怀。他们总是在真理面前表现出傲慢的态度,好像一个人拥有权力就拥有了一切;同时,他们在权力面前又显示出低微的嘴脸,在利益面前表现得趋炎附势。他们作出判断和选择的标准不是真理和事实,而是权势和自己的利益。由于有这些人的存在,学术委员会的组织形式和作用依然有限,预期被大打折扣。 当下,净化大学环境需要的是大学里有更多真正的学人,把真理作为自身的追求,以客观的事实为判断标准,以是否符合规律作为判断的依据;而不是以利益为判断的标准,以权势为判断的依据,以抽象化、概念化、虚构的教条作为判断的依据。真正的大学应该如此,否则再怎么改革,永远停在原地。 大学应该怎么做?大学应该让敢于说真话的人有生存空间,而不是谁符合领导的心意谁就能获得好处。在这个净化的过程中,我认为,要更加注重开放,不能让学术委员会变成一个小圈子——极少数人或符合领导心意的人才能进入学术委员会,这样是无法办好大学的,这也是长期以来大学“越变越小”的背后机制之一。 在我看来,学术委员会必须完全由真正做学术的人直接选定。1912年颁布的《大学令》仅指定校长为评议会当然议长,其他成员则为各科学长与教授互选产生;各科教授会以学长为议长,教授为成员。1926年清华大学所订《清华大学组织大纲》明确评议会以校长为主席、教务长为副主席,“以校长、教务长及教授会互选之评议员七人组织之”;教授会则“以全体教授及行政部各主任组织之,由校长为主席,教务长为副主席”,教务长则由教授会选举评议,学系主任由教授、教员推举。教育部近日公开的《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中指出:“担任学校及相关职能部门行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得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3;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院系负责人的专任教授,不得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3。”实际上,在高校已经过度行政化的情况下,可以在《规程》中明确扩大选举的范围,比如“专任教授不少于委员总数的1/3”这一比例提高到2/3,甚至更高。在这个过程中,大学要真正地把学术委员会变成一个大圈子,而不是一个仅供行政差遣的小圈子,才能更加真实地反映学人的声音。 (作者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