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写论文,“最道德”的学术不端? |
时间:2015-05-08 来源:admin |
全国学术期刊一年只能发表论文248万篇,而背有论文发表指标的人数达到1180万。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副教授沈阳向媒体披露,滥下论文指示,导致了买卖论文与非法学术期刊等种种乱象。据他的研究团队统计估算,2007年我国买卖论文“产业”规模约为1.8亿元;到2009年,其规模已膨胀5.5倍,论文买卖的销售额近10亿元。(长江日报1月5日) 如果以每篇论文的价格为1000元计,10亿论文的销售额,意味着每年有100万篇论文,是靠“代写”交易完成的,假使平均价格更高,每年也至少有数十万篇是交易的结果。当然,这些交易而来的论文,有的发表在正式期刊,派职称评审之类的用场;有的则并没有发表,而是用作为各类学生的毕业论文,供答辩拿学位所用。 如此大规模的“代写”论文,显然是十分严重的学术不端,可是,令人惊奇的是,对于这一学术不端,网友们居然没有“很生气”,而是态度平和。除了与以往的学术不端爆发,大家将其归为学术评价制度之弊,视每个个体也是受害者相似之外,有一种趋向,很值得关注:在一些教师和学生看来,花钱请人“代写”论文,可能是“最道德”的学术不端了。 与剽窃他人论文相比,花钱请人“代写”论文的“道德”,自不用说,虽然都是偷偷摸摸,但前者是偷他人东西,后者好歹是地下交易花钱“买”他人的东西。而且买来的东西,至少也有点“原创”的成分,不会被学术不端检测仪测出,因此生意红火。而红火的生意,给代写论文的硕士生、博士生们(他们是代写论文的主力军)提供了学习生活经费,不是“积了功德”? 要知道,同样是代导师写论文、写著作、翻译文字,硕士、博士们,远没有这么高的收益,每月能拿到几百生活资助已经相当不错。而相比那些从来不用花钱、甚至不用自己打招呼,就有大批的“代写”论文归属自己名下的学校领导和导师们,花钱购买论文确属于本事有限的“小巫见大巫”。在今天的高校和学术圈,学术论文的发表量,通常与官位的提升保持同步,官越大,文章发表得越多越勤,这让人纳闷,领导们在当领导之前,一心做学问,论文发表有限,可三心二意做学术,却无心插柳一般取得“丰硕成果”。有的领导,还在岗位上,一手抓官位,一手抓学术,轻松成就为院士、国家教学名师,让人赞叹其过人的精力,“非常人”的本事。当然,所谓的“非常人”,是指没有“基本学术常识之人”,领导们总是不动声色的笑纳教师们、学生们将其署名为第一作者的成果,而如若那天论文、成果出事,他们几乎众口一词:自己对此“不知情”,这还是客气的;有的还会说,是为了提携年轻教师、青年学子,为了帮他们发表论文,才同意论文上署名。仅在2009年,这样的“不知情”,这样的“提携”,就有多起,发生在院士和大学校长身上。 与之相比,普通教师为了评职称,学生为了通过答辩,找不到人代写论文,也没有人愿意主动代写,只有花钱请人代写,不是“老老实实”,很是“本分”么?有人问,为何评审专家、教授们,会查不出代写论文,他们只要对教师的研究略加了解,对同学的课题稍微负责,是应该知道代写论文不是出自其手的。问题问得好,可是,这个问题应该首先问评审专家、教授,他们的论文和成果,有多少是自己亲自撰写的呢?为何同行评议,始终在我国高校和学术界建立不起来呢? 其实,在今天的高校和学术界里,还有更隐秘的“代写”论文、“代出”成果,这不是个体行为,而是整体行为,具体包括聘请院士、海外学者等等人才兼职,所谓兼职,其实并不真做具体的教育和研究,而是领薪水,而回报给学校的,是在自己出的成果上,将聘请学校署名为第一单位或者参与单位,由此,增加学校的论文数量、成果数量。这样的“代出”成果,以人才引进的面目登堂入室,被称为“搬转头”学术,科研的经费的流失、浪费,何止10亿计! 如此看来,花钱购买“代写”论文,真算得上“最有道德”的学术不端的了。本人要付费,心中明知论文非自己所写;对方承诺原创、不抄袭;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实现知识产权的“转让”……这与行政与学术权势交易的潜规则以及科研经费黑洞相比,真是“纯净”多了。可以预见的是,由于有这种大环境,“代写”论文的产业还会越做越大,去年膨胀5.5倍,今年可能再翻番,如果基本的教育制度与学术制度不改革,终有一天,“代”字会入侵所有领域,教育会“外包”,科研会“外包”,作为利益工具的教育与学术必将空心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