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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南昌中考:高中自主招生相关政策
时间:2015-05-09  来源:admin  
       (一)志愿填报。直升班的学生,根据所在学校集体报名时提交并通过审核的拟定招生名单直接认定其中招直升班招生志愿。其他特长班(生)志愿填报,由市教育考试院在志愿填报系统设置只有取得学校特长班(生)入闱资格的考生才能填报该校特长班(生)志愿。没有填报特长班(生)志愿的考生不予进行特长班(生)投档录取。
  (二)投档录取。直升班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根据所在学校集体报名时提交并通过审核的拟定招生名单直接投档录取。
  其他自主招生学校将根据该校自主招生方案确定的中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具备特长班(生)资格的专业入闱考生所填报志愿次序,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与中考成绩各占一定比例折算后相加的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测试成绩与中考成绩所占比例由各招生学校研究决定。对符合条件并已投档的考生,招生学校必须予以录取。凡已录取为特长班(生)的考生,不能再参加上一批次和同一批次其他学校的录取。
  (三)补报补录。特长班(生)招生学校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成绩录取结束后,将没有完成的计划向社会公布,给落榜且具备对应招生学校特长班(生)资格的专业入闱考生一次补报志愿录取机会。
  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学校要严格按招生项目和计划招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不得擅自扩大特色招生项目、计划(名额)和范围。
  (二)每名考生在同一批次学校中只能填报一所对口项目的招生学校特长班(生)志愿,各招生学校必须按规定和要求进行招生,否则不予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三)自主招生新生须与招生学校签订《自主招生管理协议书》,协议书各款项由招生学校根据自身要求规定,自主招生新生须严格履行协议条款参加有关文化课程学习或有关训练和比赛。招生学校要为招收的每一位自主招收的新生建立学生成长跟踪档案,以考核自主招生新生三年期间培养成果。
  (四)各招生学校要进一步强化特长师资队伍建设和特色课程体系建设,有效拓宽特长学生的成长、升学和深造渠道,确保自主招生相关教育教学工作取得实效,推动我市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教育持续发展。
  (五)自主招生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实施,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公示工作,如有投诉可报南昌市教育局或南昌市教育考试院,经查证属违规行为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各县区教体局有关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办法参照此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