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时间:2015-05-15 来源:admin |
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财政总局、税务总局在2008年4 月联合颁布《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中取消了之前各省各地评选的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同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列出了具体详细的条款要求,具体发布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凡是满足申报高新企业条件的企业,可以向各省科技厅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同时将获得税务局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好 处: ①企业所得税税率由原来的25%降为15%,相当于在原来基础上降低了40%; ②更容易获得国家、省、市各级的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 ③将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科技研发管理水平,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④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是企业市场竞争中有力的资质。 服务流程:前期评估——方案策划——具体实施——材料预审——材料提交——结果公告——后续顾问服务 |